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师范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师范大学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综合遴选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综合遴选
项目编号:XHTC-HW-2023-003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子青、李硕、杜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滕老师 zfcg@bnu.edu.cn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子青、杜女士、李硕(分机597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遴选编号:XHTC-HW-2023-0039
2、遴选人名称:北京师范大学
详细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3、遴选内容简要概况:
包号 | 采购品类名称 | 采购数量(斤) | 入围单位数量 |
一 | 大米 | 约50万 | 2 |
二 | 面粉 | 约40万 | 2 |
三 | 食用油 | 约28万 | 2 |
四 | 冻货类 | 约60万 | 3 |
五 | 禽蛋类 | 约30万 | 2 |
六 | 猪肉类 | 约26万 | 2 |
七 | 牛羊肉类 | 约7.5万 | 2 |
八 | 水产类 | 约18万 | 2 |
九 | 副食调料 | / | 2 |
十 | 米面制品及豆制品 | 约35万 | 2 |
十一 | 综合类 | / | 2 |
十二 | 杂品类 | / | 2 |
十三 | 蔬菜类 | 约180万 | 2 |
4. 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8)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包的投标;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包一至包十一以及包十三的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标书购买须知:
遴选文件售价 200 元/套。售后不退。请供应商按如下采购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遴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遴选。
购买遴选文件需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6、领取遴选文件时间:2023 年1月9日至2023 年1月16日每日9:00-16:00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1月31日上午 09:3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遴选时间:2023 年1月31日上午 09:30 时(北京时间)。
9、遴选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
10、购买遴选文件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
邮 编:100036
E-mail: lishuo@xhtc.com.cn
联系电话:010-63905977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叶子青、李硕、杜女士(分机5977)
购买标书款、遴选保证金及成交服务费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帐 号:6232593799006561628
二、开标时间:2023年01月31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