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清华大学校内食堂饮食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师生多元化饮食服务需求,北京高校食品原材料联合采购中心(北京高联合众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清华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委托,对清华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听涛园清青牛拉餐厅合作经营项目的下述服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北京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引入社会餐饮企业承办学生食堂的管理意见》、《北京高校学生食堂成本核算指导标准》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编号:THUCT-FWZB-2303001
2. 资金来源:非财政资金
3. 项目性质:服务(师生配套餐饮服务)
4.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 | 数量 | 中标企业数量 | 服务地点 | 内容描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服务需求) |
清华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听涛园清青牛拉餐厅合作经营服务 | 建筑面积550㎡ | 1家 | 清华大学校内学堂路与至善路交汇处听涛园食堂二层 | 提供午餐、晚餐;风味选择:牛肉拉面、烧烤、凉拌菜等西北风味菜品。 |
5. 服务周期:自本项目中标公示结束,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最长5年,中标人与采购人第一期合作经营合同周期为期1年。(视学校总体规划及经营情况终止或续签合同,调整合同周期)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 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包件)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具备有餐饮服务范畴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
7. 具备与投标人法人代表一致或直营、控股合作的可供现场踏勘的线下经营西北兰州拉面同类项目(含社会餐饮实体店或高校合作档口,该项目运营时间需一年期以上)
8.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9.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 投标人须自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时间:2023年3月 22日至2023年3月27日,每天上午 9:00至下午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意向投标人编辑主题名称“(项目名称)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请意向投标人按照指定时间进行购买。另领取投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电子版,清晰含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无须提供,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含有公司名称、公司对公账户、公司税号、发票及相关资料邮寄地址、对公联系电话等公司开票信息以及接收人信息等的公司盖章信息文件。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标书款),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效响应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建议个人帐户汇款。
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电子版、售后不退)。
2.中标代理服务费: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响应本项目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招标保证金 壹 万元人民币,招标项目终止,投标人未出现投标人须知列明的不退保证金行为、状况,投标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投标人账户。
五、开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现场踏勘
1.开标、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招标文件中无特殊要求,则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各单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未参加开标的投标人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地点: 清华大学饮食服务中心
3.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23年4月7日~10日对投标人线下堂食经营场所及菜品进行现场踏勘、菜品品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高校食品原材料联合采购中心平台官网上(www.gxlhcg.com)及公众号、清华大学信息门户( http://info.tsinghua.edu.cn )发布。
2.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
3. 项目餐厅所有食品原材料须由清华大学饮食服务中心生产采购部统一采购、供货。
4.清华大学饮食服务中心提供经营场所及基本设备设施,投标人不得擅自对经营场所内基本设备设施进行改动或改造。
5.投标人中标后须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伍 万元人民币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清华大学饮食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30号
联 系 人:黄老师
电 话:010-627821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高联合众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9号院29号楼5层510
项目联系人:张熙爽 孙飞 张子娟
联系方式:010-62667060转6001、6006
电子邮件:lczx666@gxlhcg.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7111510182600136411